中国一面抗战,一面对日赔款?

日期:2016-05-11

大约从2015年开始,网络上广泛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在八一三淞沪会战爆发后,日军正在与中国军队激战之时,蒋介石居然很守‘诚信’的忙着向日本归还满清庚子赔款。……不但当时到期的庚子赔款要如数支付给日本,以后即将到期的庚子赔款也要全部支付。……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在(南京)屠杀中国军民的子弹和刺刀,是否有蒋介石向日本归还的庚子赔款?”

当时的中国政府,真的是一面抗战,一面向日本赔偿庚款吗?

国民政府成立后,宣布承认并偿还庚款,是为了重建外债信用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公开宣布继承并偿还晚清、北洋时代所欠下的一切外债,庚子赔款也包括在内。

1、战前,国民政府一面向各国偿还庚款,一面推动各国“庚款退还”

之所以承认并偿还这些外债,美国财政专家杨格(Arthur N.Young)说得很清楚:

“1928年中,中国全部外债,除去以关税作担保的之外,几乎都拖欠未还。……政府也感到,为了国内的复兴和发展,需要外国债款和投资的协助。当时看不到友邦政府给予贷款的前景,而私人贷款者在旧账长期未偿之前也心灰意懒。”“二十年代,中国财政的崩溃使外国债权人和他们的政府,特别关注债务的拖欠失信。……国民党人在1928年接管政权后,……(意识到)除去公平地偿还债务以外,恢复信用也是要紧的。……否则是没有办法借到外国资本的。”

简言之,如果南京国民政府不承认、不偿还庚子赔款,就无法重建国家的财政信用,就无法从国际金融市场上获得借款和投资;国家无力走出财政崩溃的困境,经济建设、国防建设也全都无从谈起。故此,抗战爆发前,国民政府一面向各国偿还庚款,一面推动各国“庚款退还”。

2、日本打着“庚款退还”的幌子,实则是在挪用庚款

日本当时也公开宣布参与“庚款退还”。但和美国宽松的退还政策不同,日本牢牢把控着庚款资金的使用权,将其作为“对华文化事业”的主要经费。资助对象主要是日本在华团体、在华学术研究机构以及留日学生——尤其是在选拔“庚款补给留学生”时,日方抛开中方,制订了许多单独的政策,培养亲日知识分子的用意非常显著。所以,国民政府成立后,即认定日方此举,乃是“藉发扬文化之名,为文化侵略之实”“收买学生,为害兹深”,于1930年提出抗议,要求收回庚款的管理、分配大权,废除日方控制下的的留学生选拔制度。但未有结果。在中方以停止选送留日学生作强硬表态后,日方反变本加厉抛开中国政府,以庚款为经费,大量选拔、资助留日学生。

1937年卢沟桥事变爆发之前,南京国民政府未曾停止偿还对日庚款,日本也未曾停止以“退还”名义挪用庚款。事变爆发后,国民政府继续偿还了7月份和8月份的对日庚款。至9月份才改变既定政策。

七七事变后,继续对日偿还了两个月庚款,有特殊目的无可厚非

1、7月份的偿还,与中方高层对战事的判断有很大关系

7月份,中方尚无意对日全面抗战。在蒋介石看来,卢沟桥事变并不意味着日本有意全面侵华,故中方若表现出强硬立场,有可能逼退其蚕食野心——7月20日,蒋在日记中判断日军“志在华北局部而不敢扩大”、“战争最多限于局部”;21日又判断,“如过今日(日方)尚无最后通牒或坚强动作,则我国精神战胜者十分之八”。蒋的判断不能说错,卢沟桥事变时,日方志在华北,确实没有对华全面战争的计划。然而,蒋寄望于用强硬立场逼退日方;日方也同样认为,只要足够强势,按以往惯例,国民政府必会屈服。如此,迟至8月4日,蒋才下定决心全面抗战。7月份的庚子赔款,则已偿付给了日本。

2、8月份的偿还,只是一种避免更大损失的权宜之计

8月份的赔款,国民政府本拟停止偿付。但海关总税务司梅乐和(F.W.Maze,英国人)在8月26日致电财政部长孔祥熙,请求允许照惯例继续偿付(包括庚款在内,大多数外债以中国的关税收入为偿还担保);在另一份给财政部次长的电报中,梅乐和认为,在两国并未正式宣战的情况下,如果国民政府率先毁约,停止偿还庚款,日军很可能以此为借口出兵直接占领、掠夺津秦一带沦陷区的中国海关。所造成的损失,将远超过对日偿付的款项。27日,孔祥熙复电,指示“月款可照议暂付”。

在国民政府的角度,8月份继续偿还庚款,只是一种避免更大损失的权宜之计。梅乐和从英国利益出发(英国政府当时判断:英日关系比英中关系重要),则迫切希望能够将这种继续偿还,变成一项长期的政策。所以在9月7日,他又给财政部关务署去了一份函电,希望以后的对日偿付,“仍照向例按月于到期时照拨,以全债信”。

3、从1937年9月起,对日庚款偿付,存入了伦敦的特别银行账户,日本人无法染指

鉴于8月份的偿付已引起了国内舆论的不满,国民政府拒绝了梅乐和的意见。9月28日,关务署指示梅乐和,从9月份起,应拨交给日本的庚子赔款,一律自动拨存至开设在英国汇丰银行的“备付日本庚款”专用账户。

开设这样一个专用账户,有三重目的。一是向国际社会表明中国政府讲究外债信用,在中日两国没有正式宣战的情况下,不会对日赖账;二是这个专门帐户,控制在财政部和汇丰银行手中,两国交战期间,日本人无法染指,足以回应国内舆论。三是国民政府当时还寄望于总税务司梅乐和能利用其英国人身份,继续维系沦陷区的海关,使其免遭日军控制和掠夺。故未直接停止偿付,以免给日军控制中国海关提供借口。国民政府迁都重庆后,允许梅乐和仍留在沦陷区上海,也是因为尚有这层期望。

抗战爆发时,中国海关总税务司梅乐和(F.W.Maze,英国人)

抗战爆发时,中国海关总税务司梅乐和(F.W.Maze,英国人)

自1939年9月起,日本再未收到来自中国的任何一笔庚款偿付

自1937年9月起,国民政府共向汇丰银行的“备付日本庚款”专用账户拨付了16月的赔款,共计存入525196英镑2便士。

1、梅乐和未能阻止沦陷区关税被日军控制,1939年1月,中国停止向特别账户偿付庚款

这16个月期间,梅乐和作为中国政府的雇员与英国在华利益的代言人(梅氏认为这两种身份同时存在于自己的身上),更多地迁就后一身份,没有能够维护住沦陷区中国海关的主权。先是关税被迫存入了日本银行,且不允许被用来支付中国的内、外债;后又修改了海关税则,使其有利于日本的对华贸易;甚至抛开中国政府,与日本签订了《关于中国海关问题的协定》。有鉴于此,1939年1月21日,财政部致电梅乐和,命其停止向“备付日本庚款”专用账户拨款;同时宣布,因日军截流中国关税,所有以关税为担保的外债,中国政府将暂停偿付。

2、特别账户中的50多万英镑,未流入日本人口袋,而是用作了海关的“特别养老金”

1941年12月,中国政府正式对日宣战,两国之间的一切条约作废,包括庚款在内的各项未偿款,也一并取消。至于伦敦“备付日本庚款”专用账户中的50多万英镑存款,1943年10月,新任总税务司李度(L. K. Little,美国人)征得国民政府财政部的同意,将其转用作裁减、遣返洋员的“强制退休”费用。1944年1月,这笔钱被正式存入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特别养老金账户。

综上,所谓“日军正在与中国军队激战之时,蒋介石居然很守‘诚信’的忙着向日本归还满清庚子赔款。……不但当时到期的庚子赔款要如数支付给日本,以后即将到期的庚子赔款也要全部支付”,实乃一知半解、谬之千里之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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