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碰瓷宠物狗 假装被狗咬伤索医药费被行拘

日期:2017-11-21

朱某“碰瓷”视频截图

朱某是一个容易被“狗咬伤”的人。

他的“受伤”经历一般都是这样:当他不经意从一条狗旁边经过时,会突然弯腰或顺势蹲下,然后捂住自己的右腿,并一边挽起裤脚,然后大声叫喊被狗咬伤了。围观人群凑过来,会发现朱某右小腿靠近膝盖位置,确有一个被狗咬伤的伤口,并在不断向外渗血。接下来,朱某会在同伙范某帮助下,迅速、准确锁定狗主人,并让对方赔钱。

1031日,朱某在南充仪陇再一次“被狗咬伤”并成功索赔2600元医药费后,狗主人觉得可疑,调取监控发现,自家的宠物狗其实为朱某的“碰瓷”行为背了黑锅。仪陇县新政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据朱某的同伴交代,过去两个月里,朱某先后有五六次被“狗咬伤”的经历,每次都是同一伤口。血迹,其实是朱某事先将此前被狗咬伤的旧伤疤抠掉弄出来的。

目前,朱某和同行的范某因其诈骗行为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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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狗“咬人”? 主人见到伤口赔了2600

若不是表演“被狗咬伤”的过程刚好被监控拍下,朱某的“碰瓷”行为,可能还不会被戳穿。

这一次表演,朱某定在仪陇县城,而为他“碰瓷”行为背黑锅的狗,是在县城经营饰品店的田女士的宠物狗。

1031日早上,和往常一样,田女士八点左右便开门营业。9时许,店里的顾客比较多,期间,两名说一口普通话的男子进入店内,田女士注意到,两名男子一胖一瘦,瘦个儿男子提出要为自己买一顶帽子。田女士开始陪着瘦个儿男子挑选帽子,她并未多留意体态偏胖的男子。10多分钟,瘦个儿男子终于选定一顶12元钱的帽子,并将一张大额钞票递给田女士,田女士准备找钱时,瘦个儿男子却又称自己有零钱。交易完成后,瘦个儿男子拿着帽子走出店门。

田女士注意到,店门口此时已经围了一群人,嘈杂声中,能够辨听出有人被狗咬了,人群里,先前瘦个儿男子的同伴此时正捂住其右小腿。经过“受伤男子”指证,咬伤他的是一只宠物狗。而田女士很快确定,男子口中的肇事狗正是自己所养。方才买帽子的瘦个儿男子站出来,称两人急着回成都,让田女士带同伴去医院,自己则去车站买回成都的汽车票。

田女士也慌了神,赶紧带受伤的胖个儿男子到附近医院去注射狂犬疫苗。在医院里,医生查看了受伤男子的伤口,田女士也瞥了一眼,“确实有伤口,还在流血”。男子在将裤腿放下时,还特意让田女士看了裤腿正对“伤口”的位置,刚好有两个黄豆粒大小的洞。医生根据男子的体重,测算出注射狂犬疫苗的费用是2500余元,并表示会立即帮男子清洗伤口并注射狂犬疫苗。

但医生和田女士都没有想到,男子竟然会拒绝医生的提议,并表示自己着急回成都,可以回成都后注射狂犬疫苗,随后让田女士可以直接将医生算好的医药费拿给他。因为没有现金,田女士从微信上转了2600元给男子。

而男子也主动提出写一张协议书交给田女士。成都商报记者从这份协议书上看到:因朱某被狗咬伤,经双方协商狗主人付朱某医药费2600元,朱某今日自愿回成都自行打狂犬疫苗。以后朱某出现任何事情与狗主人无关。协议的最后还附有朱某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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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并未被狗咬伤 狗主人决定报警

回到饰品店,田女士回想起整个事件,心里总觉得不对头。

田女士向成都商报记者回忆,当天早上,瘦个儿男子在店里买帽子的行为 ,似乎是在故意拖延自己的时间,而男子在买完帽子后,又刚好碰到同伴被自己宠物狗咬伤,更让人觉得可疑的是,“受伤男子”去医院拒绝打疫苗,而是坚持要钱……

“这条狗都养了七八年了,两颗大牙都已经掉了,从没有咬过人。”想到种种可疑的细节,田女士决定调取店门口的监控视频查看事情真相。

监控画面显示,两名男子是在当天早上915分进入田女士的饰品店,此前,两人曾多次在店门口转悠。进店后,后来“被狗咬伤”的朱某曾走出店门口,而背着的背包刚好碰掉收银台上的物品,原本在收银台下方睡觉的宠物狗受到惊吓逃出店铺,并对朱某狂叫。

监控视频还记录下了男子“被狗咬的瞬间”:当时,先前逃出去的宠物狗正躲在饰品店门口的一个摊位下方,朱某从饰品店出来经过摊位要下几步台阶,但在下台阶过程中,朱某有一个跳的动作,然后顺势弯腰双手护住右腿,作出疑似被狗咬的动作,并一边挽起裤脚,一边蹲到街道的另一侧,还使劲挤着自己腿部疑似“被狗咬伤”的部位。随后,路过的人越聚越多。

不过,仔细观察视频会发现,先前便躲在摊位下方的宠物狗,见到朱某从店铺出来下台阶时,明显有后退躲藏的动作,并未与朱某有过接触。

看完监控视频,田女士确定,自己遭遇了“碰瓷”。111日,田女士向辖区新政派出所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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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前曾被狗咬伤 主动抠伤疤找狗主人“碰瓷”

1120日,新政派出所办案民警王海力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当天接到田女士的报警后,便通过技术手段锁定朱某和同伴的位置,当天下午,在阆中警方的协助下,朱某和同伴范某被警方抓获。范某很快向警方承认,当天朱某其实并未被狗咬伤,整个事件其实是一次碰瓷行为。

据范某交代,朱某是其姐夫,两个月前,朱某在泸州确实被一只狗咬伤,当时注射了狂犬疫苗,并找狗主人赔偿了相关的医药费用,之后,朱某便提出可以借“假装被狗咬伤”的事情找狗主人赔钱,范某则帮忙协商,叫狗主人带朱某去医院治疗,最后再以自己是外地人不愿在事发地注射疫苗为由,让狗主人直接赔钱,“如果(狗主人)不愿意,我们就报警,如果警方看到伤口,也会相信他(朱某)是被狗咬伤的”。

据范某交代,事发当天早上,朱某事先用手将右小腿先前被狗咬伤的旧伤疤抠掉,直到伤口流血。然后开始在街头寻找可以背黑锅的“肇事狗”,两人最终选定了田女士所养的宠物狗,自己随后进店选帽子,等他出来时,朱某便装出被狗咬伤的样子,自己则在一旁帮腔,让田女士带朱某去医院。事后证明,朱某当天拿到田女士的赔偿后,两人并未去成都,而是去了阆中。据范某交代,朱某在拿到田女士的赔偿后,分给了自己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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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被行政拘留14 狗主人遇到类似经历要报警

据警方调查,男子朱某、范某,分别来自河南和湖南,两人均无正当职业,长期四处游荡。目前,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两人的碰瓷诈骗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4天的处罚。

范某在接受审讯时曾告诉警方,他和朱某此前也做过五六次类似“碰瓷”行为,朱某陆续分给自己4000多元,但对于作案地点,范某表示记不清楚。而作为直接“表演者”朱某,则直接向警方否认曾经做过类似碰瓷行为。

“我们目前也没有掌握他们还做过类似碰瓷行为的证据。”办案民警介绍,不过,如果有其他养狗的人士有过类似的经历,可以向当地的警方报案,如果证据证实确实遭遇了朱某和范某的碰瓷行为,警方可以对二人作出进一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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