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继续就同性婚姻问题是否违宪举行听证
美国的《婚姻保护法》将婚姻定义为一男一女的结合,禁止联邦政府给雇员的同性配偶相关福利,于1996年由时任总统克林顿签署。这起案件的原告是来自纽约,83岁的伊迪丝·温莎。她的同性恋伴侣2009年去世后,因为这部联邦法律,她将上缴36万多美元的遗产税。不满于此,温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此前这起案件已经在低等法院获得了胜诉。
从听证情况来看,9名法官对案件的态度与他们的政治倾向基本吻合。政治立场中立的法官安东尼·肯尼迪可能是起决定性作用的“摇摆票”。肯尼迪法官曾两次撰写重大同性恋权益案的判决书。在27日长达两个多小时的听证过程中,肯尼迪加入了四名自由派法官的阵容,就这部法律提出了质疑,肯尼迪说这部法律对于那些承认同性婚姻的州来说,似乎触犯了那些州的权力。其他自由派法官认为这部法律将婚姻划分为两个等级,剥夺了同性婚姻者的相关福利。法官埃琳娜·卡根质疑这部联邦法律的动机,她引用众议院的报告说,这部法律当时通过的原因是为了表达对同性恋关系道德上的不支持。
而支持这部法律的保罗·克莱门特认为国会制定当时的法律没有合理的准则,并非歧视同性恋。他举例说,西点所在的州认为同性恋婚姻是合法的,西尔堡所在州认为同性恋婚姻非法。但是美国政府并不允许军人因为要享有同性恋权利,而违抗从西点转移到西尔堡的命令,这也不能说明美国政府歧视同性恋。
有美国媒体认为目前最高法院仍有可能会以程序上的原因驳回这次上诉,但相对26日的案件来说,驳回的可能性要小些。
26日的听证围绕2008年加州公投通过的所谓8号提案展开。这一提案要求对加州法律进行修改,以明确婚姻是一男一女之间的法律关系。案件双方为支持推翻这一提案的两对同性伴侣与反对推翻提案的“保卫婚姻”组织。这一案件原本由这两对同性伴侣提出,被告是加州政府,但加州政府方面放弃为提案辩护,最早推动提案公投的“保卫婚姻”组织主动承担了辩护责任。
据报道,高法可能在今年6月对此案作出判决,如果高法认定8号提案违宪,可能给同性婚姻合法化打开大门。但不少观察家认为,高法可能将案件驳回,根本不做判决。
这次历史性听证辩论发生在美国人对同性恋态度发生微妙变化之际。近期,多项民调均显示美国民众越来越认同同性婚姻。CNN电视台25日公布的调查显示,美国民众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比例从2007年的40%上升为目前的53%。
当前,美国9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允许同性伴侣结婚,给予同性婚姻和异性婚姻相同的州一级婚姻福利。尽管联邦法律不承认同性婚姻,但总统奥巴马和副总统拜登等政府大员都支持同性婚姻,联邦政府也于2011年认定《婚姻保护法》违宪。签署这一法律的克林顿也已呼吁高法判决这一法律违宪。
但美国两党在此问题上的立场依然南辕北辙。身为民主党的美国总统奥巴马以及前总统克林顿夫妇均已表态支持同性婚姻,而包括众议长博纳在内的多数共和党领袖仍持反对态度,不过其内部也已开始分化,共和党参议员波特曼最近“倒戈”支持同性婚姻,原因是他儿子也是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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