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将23座离岛划为国有财产

日期:2012-03-07
环球网记者王欢报道,据日本《读卖新闻》3月7日消息,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藤村修7日上午在记者会上透露称,日政府已于2011年8月完成了可作为“日本专属经济区(EEZ)”依据的23座离岛的“国有化”手续,已按照《日本国有财产法》的规定,将其划定为“国有财产”。

  报道称,此次划定为“国有”的23座离岛中不包括“与中国有主权争议”的钓鱼岛及其周边附属岛屿。

  日本政府于2007年制定并颁布了《海洋基本法》,同时明确了“关于旨在加强海洋管理的离岛保全治理基本方针”。日政府认为,加强可作为“日本专属经济区”基点离岛的管理至关重要,此次实现“国有化”是该方针的重要一环。

  藤村在7日上午的记者会上称:“本着维护EEZ稳定的目的,日海保厅已经完成了部分无人岛作为日本国家行政财产的所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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